桂林市象山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公报
目 录
一、桂林市象山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二十六次会议
二、桂林市象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超辞职请求的决定
三、桂林市象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象山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四、桂林市象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象山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列席人员的决定
五、桂林市象山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区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李超辞职申请的决定
(2025年4月30日桂林市象山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桂林市象山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
接受李超辞去象山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申请。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象山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2025年4月30日桂林市象山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象山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
象山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5月8日至9日在象山区政府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建议议程是:
(一)选举;
(二)其他。
关于象山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邀请列席人员的决定
(2025年4月30日桂林市象山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决定邀请下列不是象山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人员列席象山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一、象山区四家班子领导(含市委管理的副处级以上干部);
二、象山区武装部部长、市公安局象山分局政委;
三、象山区机关正科职领导;
四、市象山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象山分局、市交通警察支队象山区交通警察大队各一名主要领导。
桂林市象山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区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
(2025年4月30日桂林市象山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核定象山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188名。至2025年2月象山区第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时实有代表175名。
象山区第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以后,张炜、张洪波、文万年等3名代表因工作变动调离本行政区,根据《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张炜、张洪波、文万年的代表资格自行终止。李超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代表职务,象山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接受李超辞去代表职务,根据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李超的代表资格终止。
至此,象山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17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