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重要发布 >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宋建军等辞职请求的决定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宋建军等辞职请求的决定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25/2/14 18:29:42|浏览次数: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宋建军等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5214日桂林市象山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桂林市象山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

      接受宋建军、郑华河、骆雯辞去象山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主办单位:桂林市象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联系地址:桂林市象山区环城西二路5号  联系电话:18977366679  传真:0773-3833735
版权所有 © 桂林市象山区人大常委会 工信部备案号:桂ICP备2023015727号  公安备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