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象山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公报
目 录
一、桂林市象山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
二、桂林市象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补选象山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
三、象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3年象山区财政决算的决议
四、桂林市象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赵勇等辞职请求的决定
五、桂林市象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名单
桂林市象山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
2024年9月24日上午,桂林市象山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经翠艳主持会议,副主任白峰、赖慧云、李雅劼、李光祥人出席会议。委员秧玉付等15人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以及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
会议表决通过了《桂林市象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补选象山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和《补选桂林市象山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听取和审议并表决通过了象山区开展地学旅游工作情况报告、象山区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关于发展地学旅游,打造象山区旅游发展新增长极调研报告、象山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象山区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关于象山区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调研报告、象山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象山区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关于象山区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调研报告、象山区2023年财政决算的报告、2023年度象山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及2023年区本级决算审查结果的报告;会议进行了有关人事任免。
列席本次会议的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林娟,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石宗强,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周浩,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蒋和林,象山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局长贡乐伦、发展和改革局局长王郗华、财政局局长肖清、审计局局长李秀福,区人大代表履职服务中心主任李开林,部分基层人大代表,以及区人大机关各委室副主任。
桂林市象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补选
象山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
(2024年9月24日桂林市象山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2024年9月24日桂林市象山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决定:补选象山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8名,分别安排在34号桂林航天电子有限公司选区、36号燕京啤酒(桂林漓泉)股份有限公司选区、52号力创社区选区、69号瓦窑社区选区进行选举。选举工作从2024年9月24日至10月26日进行。2024年10月24日(农历九月二十二,星期四)为选区选举日。
象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2023年象山区财政决算的决议
(2024年9月24日桂林市象山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象山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局长肖清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3年象山区财政决算的报告》和区审计局局长李秀福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3年度象山区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2023年象山区财政决算草案和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区人大财政经济和社会建设委员会提出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2023年象山区财政决算。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赵勇等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4年9月24日桂林市象山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桂林市象山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
接受赵勇因工作变动辞去象山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象山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接受梁红因工作变动辞去象山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请求。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职名单
(2024年9月24日桂林市象山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曾轶为象山区科技和园区管理局局长;
决定任命李彦妮(女)为象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决定任命赵勇为象山区民政局局长;
决定任命何平为象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决定任命陈从军为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决定任命赵东为象山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二)
决定免去李彦妮(女)象山区科技和园区管理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何平象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李华明象山区民政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韩新秀(女)象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曾瑞仁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陈从军象山区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