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重要发布 >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补选象山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补选象山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24/4/23 12:19:48|浏览次数:

桂林市象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补选

象山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

2024423日桂林市象山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2024423日桂林市象山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决定:补选象山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9名,分别安排在9号桂林百货大楼选区、25新竹社区选区26桂林机床电器有限公司选区、31象山区消防救援大队选区、51龙泉社区选区进行选举。选举工作从202457日至526日进行。2024524日(农历十七星期)为选区选举日。


主办单位:桂林市象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联系地址:桂林市象山区环城西二路5号  联系电话:18977366679  传真:0773-3833735
版权所有 © 桂林市象山区人大常委会 工信部备案号:桂ICP备2023015727号  公安备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