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象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30日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
象山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莫刚顺院长所作的象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区人民法院2023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的工作思路,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这个战略任务,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忠诚履职、担当作为,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象山篇章,为打造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贡献象山力量!
象山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主席团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