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象山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经翠艳主持会议,副主任白峰、赖慧云、李雅劼、李光祥参加会议。区常委会组成人员实到19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象山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象山区2024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象山区人大财政经济和社会建设委员会关于象山区2024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象山区人民法院关于2024年执行工作的报告、象山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关于象山区人民法院2024年执行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象山区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工作情况报告、象山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关于象山区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象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及闭会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象山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关于象山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及闭会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督办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象山区2024年预算调整方案、象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象山区2024年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会议对象山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象山区人民法院关于2024年执行工作的报告、象山区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工作情况报告、象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及闭会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等4个报告进行满意度票决并获得通过。
会议强调,要科学管理政府债券,提高使用质效,加强统筹协调,多渠道筹措资金,高质量推进化债工作,全力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债务风险的底线。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能力建设,完善联动机制,用心用力解决执行难的问题,着力提高执行工作质效。要充分认识行政检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统筹协调,凝聚各方合力,提前介入,预防为主,高质效办好每一个行政检察案件。
会议强调,代表建议承办单位要加强与代表的全过程沟通,不断提高代表建议办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区人大监督专班要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跟踪督办,推动代表建议落实落地,进一步提升代表建议办理答复率、落实率、办结率、满意度,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林娟,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石宗强,区人民法院院长莫刚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兴林,区财政局、象山税务局、区人大代表履职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部分基层人大代表,以及区人大机关有关委室同志列席会议。
通讯员:图:刘璐 文:苏涵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