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监督工作计划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2年象山区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漓江保护等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报告
重点报告内容:2022年区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进展情况,“漓江保护日”系列宣传实践活动情况,漓江干流(象山段)及漓江支流(象山段)“四乱一脏”整治情况等工作情况和存在的困难问题,下一阶段工作计划等。
负责单位:农业农村街道与环资城建工作委员会
时间安排:2023年6月
(二)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重点报告内容: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基本情况、采取的措施及经验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等,进一步提升环境资源审判质效,为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推动实现绿色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负责单位: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时间安排:2023年8月
(三)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检察院关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重点报告内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法律检察工作基本情况、采取的措施及经验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等,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质效,为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推动实现绿色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负责单位: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时间安排:2023年8月
(四)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我区重大疫情防控能力和医疗救治能力建设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重点报告内容:“新冠”实施国家“乙类乙管”的常态化预防政策后,在后疫情时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基本情况,特别是防控措施、防控能力和不断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下一步工作打算等。
负责单位:教科文卫与民族工作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
时间安排:2023年7—8月
(五)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关于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工作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报告
重点报告内容:“一府两院”关于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区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下一步工作打算。
负责单位: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
时间安排:2023年12月
二、听取和审议计划、预决算、审计和国资工作报告
(一)开展象山区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调研,初审象山区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撰写计划草案审查结果报告,向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大会主席团提交计划草案审查结果报告
重点报告内容:2022年计划执行情况、2023年计划安排及措施可行性审查,为做好2023年计划执行工作提出建议。
负责单位:财政经济委员会
时间安排:2023年2月
(二)开展象山区2022年和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预算(草案)调研,初审2023年区本级预算(草案),撰写预算草案审查结果报告,向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大会主席团提交预算草案审查结果报告
重点报告内容: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2023年区本级预算安排及措施可行性审查,为做好2023年预算执行工作提出建议。
负责单位:财政经济委员会
时间安排:2023年2月
(三)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区本级决算报告,审查和批准2022年区本级决算
重点报告内容:2022年区本级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情况、资金使用绩效情况、政府债务情况,加强预算管理的工作措施等。
负责单位:财政经济委员会
时间安排:2023年8月
(四)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重点报告内容:2022年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区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专项资金使用、重大政策落实审计等。
负责单位:财政经济委员会
时间安排:2023年8月
(五)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上半年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重点报告内容:2023年上半年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预期目标任务的完成进度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确保完成全年工作目标的措施等。
负责单位:财政经济委员会
时间安排:2023年8月
(六)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上半年全区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重点报告内容:2023年上半年全区和区本级预算收支执行情况,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预算的完成情况,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确保完成全年工作目标的措施等。
负责单位:财政经济委员会
时间安排:2023年8月
(七)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书面)
重点报告内容:重点报告全区及区本级国有自然资源总量、消耗和增量情况;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相关重大制度建设情况;国有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情况;监管部门组织开展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界定、产权登记情况;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经营权、处置权的委托、出租、转让、拍卖情况及收益收缴等情况;以及综合报告需要报告的相关内容。
负责单位:财政经济委员会
时间安排:2023年8月
(八)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负责单位:财政经济委员会
重点报告内容: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整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措施等。
时间安排:2023年12月
三、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一)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桂林市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
重点检查内容:我区贯彻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桂林市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和困难,提出意见建议。
负责单位:农业农村街道与环资城建工作委员会
时间安排:2023年4月
(二)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重点检查内容:我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基本情况及取得的成绩、存在问题和困难,提出意见建议。
负责单位:农业农村街道与环资城建工作委员会
时间安排:2023年5月
(三)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
重点检查内容:我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负责单位: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时间安排:2023年5月
(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
重点检查内容:政策支持、公平就业、就业服务和管理、职业教育和培训、就业援助、监督检查等方面法律贯彻实施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提出进一步推动法律贯彻实施的意见建议等。
负责单位:教科文卫与民族工作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
时间安排:2023年6月
(五)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重点检查内容:我区贯彻实施《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基本情况,存在的困难问题,下一阶段工作计划等
负责单位:农业农村街道与环资城建工作委员会
时间安排:2023年6月
(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执法检查
重点检查内容:我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负责单位: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时间安排:2023年6月
(七)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执法检查
重点检查内容:我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负责单位: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时间安排:2023年9月
(八)开展《广西投资促进条例》执法检查
重点检查内容:了解我区贯彻实施投资促进条例的基本情况、主要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提出进一步推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的意见建议等,全面推动《条例》有效贯彻实施,进一步增强招商引资竞争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负责单位:教科文卫与民族工作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
时间安排:2023年10—11月
(九)开展《桂林市养犬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重点检查内容:了解《桂林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后我区养犬管理工作基本情况、取得的工作成效,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地方性法规在我区正确实施。
负责单位: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时间安排:2023年12月
四、开展述职评议
(一)开展“人大主导、二院(法院、检察院)主体、问评结合”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述职评议
负责单位:教科文卫与民族工作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
时间安排:2023年10月
(二)开展对任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述职评议
负责单位:教科文卫与民族工作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
时间安排:2023年12月
五、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重点内容:继续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建立健全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加强对区法院和区检察院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
负责单位: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有关专工委
时间安排:2023年1—12月
六、区人大常委会专题视察
(一)开展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视察
负责单位: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选联工委牵头,有关专委配合
时间安排:2023年6月
(二)开展烂尾楼处置情况视察
负责单位:农业农村街道与环资城建工作委员会
时间安排:2023年9月
(三)开展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视察
负责单位: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选联工委牵头,有关专委配合
时间安排:2023年6月、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