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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到我区开展《桂林市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调研座谈会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24/10/16 16:04:30|浏览次数: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到我区开展

《桂林市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调研座谈会

 

近期,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张海云带队到我区将军桥社区基层立法点,开展《桂林市漓江风景名胜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后评估调研座谈会。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白峰出席并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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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区法院、区检察院等14个相关职能部门和部分人大、企业、居民代表结合各自职责和具体工作实际,围绕合法性、合理性、操作性、规范性和时效性对《条例》的实施总体情况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评价,并提出了客观全面的意见建议。

张海云对该《条例》在象山区的贯彻实施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她强调,开展此次立法后评估是为了有针对性的对法规进行修改完善和改进立法工作提供有效依据,是倾听民意,提高立法质量的有效途径。对于加强漓江风景名胜区的管理,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漓江风景名胜区资源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协调配合,共同推进立法后评估工作顺利完成,确保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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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监察委、区人大农环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象山分局、区司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体旅局、区市监局、区漓管办、自然资源象山分局、生态环境象山分局、南门街道办事处、平山街道办事处等单位负责同志和部分基层代表参加。

通讯员:象山区人大监察委 赵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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