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桂林市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高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水平,推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1月24日,区人大常委会召开2023年度对任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大会。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经翠艳出席并讲话,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陈浩,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文万年,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白峰、李雅劼、李光祥,区政府副区长秦振福出席。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赖慧云主持会议。
会上,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谢顺才、区财政局局长肖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韩新秀、区农业农村局局长胡玉枝、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局长贡乐伦和区卫生健康局局长唐小雪6位同志依次上台,围绕遵守执行宪法法律法规,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的情况;依法行政、依法履职情况,所在部门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情况;所在部门完成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23年度主要工作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情况,办理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以及自身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及下一步努力方向等方面进行述职。
经过全体与会人员现场测评,6位被评议对象“总体评价”均为满意等次。测评结束后,秦振福代表区政府从“充分认识人大述职评议的重大意义” “履职尽责,持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端正态度,自觉接受监督”三个方面做了表态发言。
经翠艳对此次述职评议活动进行了全面点评,充分肯定了此次评议工作和6位被评议对象的述职报告,同时指出了一些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地方。她强调,依法加强对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和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述职评议是人大常委会依照宪法和法治精神开展,既是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的延续,更是对干部任后监督的深化,充分体现了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的有机统一。通过评议,可以有效增强人大监督的深度、广度和力度,增强人大选举、任命干部的法治意识、人大意识和为民意识,从而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畅通民主渠道,密切国家机关和人民群众的联系,这是中国式民主在基层的具体体现。她强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提高思想认识,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要履职尽责,认真落实评议意见,要强化责任,提高自身工作能力,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认真审视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对照检查,积极改进,将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得更好,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桂林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做出新的更大贡献。她要求,区人大常委会监督专班要对整改过程实施全程跟踪督办,督促述职对象针对审议意见提出的意见建议,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和措施,认真做好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区人大常委会,确保述职评议活动有始有终,取得真正实效,有力促进任命人员更好的依法履职尽责。
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区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人,部分各级人大代表,区重大项目业主代表和基层人大工作者,7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