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了象山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简称“一法一条例”)情况执法检查。检查活动采取人大代表培训学习、实地走访、汇报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切实开展监督工作。
在执法检查座谈会上,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李军代表区政府就“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作的工作汇报。与会人大代表围绕产业发展、乡风文明、生态宜居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经翠艳率领执法检查组深入桂林蓝德再生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二塘乡湴塘工业园、万福村等地进行实地走访调研,与企业负责人、项目业主、村民代表进行交流,详细了解大家在参与乡村振兴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解决建议。
经翠艳强调,一要强化法治意识。充分认识“一法一条例”的重要意义,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制度载体,贯彻实施好“一法一条例”将加速推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二要科学谋划项目。结合我区实际,深入挖掘资源禀赋,加大调整产业结构,引进优质项目,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加强人居环境建设,助力农民增收,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让更多群众在乡村振兴建设中分享发展红利,不断增进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三要心怀国之大者。各职能部门要增强责任心,用心用情用力服务农民农村,按照执法检查意见,梳理分析,认真研究,妥善解决,努力将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落实到工作中。
区发展改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体旅局、区检察院、区生态环境局参加了此次执法检查。
通讯员:象山区人大 唐钟慧 秧玉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