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议程
一、通过本次会议议程。
二、专题学习。
1.学习习近平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2.传达学习:全市人大代表“混合编组、多级联动、履职为民”工作现场推进会精神。
三、审议有关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象山区开展“两个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象山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两个保护”专项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二)听取和审议2023年度象山区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象山区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关于2023年度象山区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三)听取和审议2023年度象山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象山区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关于2023年度象山区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调研报告;(四)书面审议象山区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五)书面审议象山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实施情况报告。
四、人事任免。
(一)审议关于蒋蔚同志免职的议案:接受蒋蔚因工作变动辞去象山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免去蒋蔚的象山区南门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职务。
(二)审议关于李浩等4名同志免职的议案:接受李浩因工作变动辞去象山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接受夏林、胡蓓、田华等3名代表因退休辞去象山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三)审议象山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若干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
(四)审议区人民法院提请的任免议案:免去李钦毅的象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免去阳志斌的象山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职务,免去陆凯的象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免去陈碧云的象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免去石小娟的象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免去李付军的象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职务,免去蔡曦的象山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任命陆凯为象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任命陈碧云为象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庭庭长,任命石小娟为象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综合审判庭庭长,任命苏敏为象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任命李付军为象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任命蒙晓霞为象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任命蔡曦为象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任命胡柳泉等62名同志为人民陪审员。
(五)审议关于赵莉雅同志任职的议案:任命赵莉雅为象山区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六)其他。